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在大力提倡电子合同、电子签名的使用。中国电子合同、电子签名行业虽起步较晚,但随着互联网科技及商业的蓬勃发展。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合同来说,电子合同具有成本低、效率高、法律效力强等优点,而电子签名是电子合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经过修订后,删减了“涉及土地、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”这一项目剩下三种情况则不能使用电子签名:
(一) 涉及婚姻、收养、继承等人身关系的;
(二) 涉及停止供水、供热、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;
(三) 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。
没有了电子签名,电子合同失去了它的意义。我们要格外注意涉及这三点的领域范围内,使用电子合同都是无效的。目前为止,很多行业已经开始大规模使用电子合同,中国是全球最大的B2C电商市场,网购人数也居全球首位,电子合同作为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,其成立与传统的合同一样,同样需要具备相关的要素和条件。
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对合同的成立大都减少不必要的限制,这种做法是适应和鼓励交易行为,增进社会财富的需要,所以说在电子合同的成立上,除了法律规定所不能涉及的点之外,只要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即可成立。